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风险有哪些?
发表于:2025-07-19
王景江
财务审计
发布时间:2025-07-19
随着新的税务稽查系统的来临、信息化手段的加强,在多方位的监管下,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弄虚作假的风险越来越大,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快来对比检查一下!
1.个人借款:企业无偿为股东或个人提供借款,通过“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
个人所得税风险: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取得的借款,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增值税风险:
全面营改增后,借款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企业无偿为个人提供借款还应当视同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隐藏不合理交易:股东利用“其他应收款”隐藏不合理的交易、占用企业资金。
在税务稽查中,往来账户和关联交易是重点稽查对象,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挂账隐藏关联交易及占用资金等行为一旦被查处,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面临严重的滞纳金和罚款。
3.隐匿收入:通过“其他应收款”贷方挂账再冲销平账
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属于通过少列收入的手段达到少缴应纳税款的目的,这种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4.隐藏短期投资:部分企业利用借款将短期投资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再收回冲销
企业利用这种方式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一旦被稽查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防范措施:
严格审核:企业应定期审查其他应收款的记录,确保所有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透明管理:保持财务透明度,及时清理不再需要的挂账,避免资金占用。
合规操作:遵循税法规定,确保所有财务活动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可以有效管理和减少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带来的风险。